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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丰 北京要债公司: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
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
  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  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
  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
  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
  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
  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
  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
  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
  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
  三、法律依据

  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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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处赣州南部,居贡水支流桃江中游。唐高宗永淳元年(公元682年)置县。境内地势由南向北倾斜,南岭山脉的大庾岭、九连山余脉分别从县境西南绵延,四周群山环绕,中部地势低平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,日照充足,降雨较多。矿藏资源丰富,有煤炭、稀土、石灰石、麦饭石、钨、花岗岩、陶土等45种。农副土特产品众多,脐橙、烤烟、草菇、红瓜子、麦饭石酒、草菇、萝卜等名优特产久负盛誉。矗立于县城中心的大圣寺塔九层六面,高66.45米,巍然壮观,为“江南第一塔”;座落于正平乡庙背村的仙济岩为明成化年间建筑物,岩内辟石屋、筑佛堂,古木葱笼,风景宜人;飞架于虎山河,建于1740年的玉带桥结构奇特,气势雄伟;另有神韵绵绵的金盆山自然保护区、潋滟空蒙的龙井湖及安西温泉、毛泽东旧居、赣南特委旧址上乐塔等名胜古迹。